假释裁定书由哪个机构出具?

假释裁定书由人民法院出具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78条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252条,假释是指在服刑期间,对罪犯依法提前释放的制度。具体程序是,由罪犯申请或者由执行机关提出意见,报请人民法院裁定。因此,作出假释裁定的机构是人民法院。法律依据:_CHINA_中国刑法第78条:犯罪人在执缴期间,可以减去部分徒刑,但应当对此做出书面决定,并交由有关部门执行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252条:对于提请假释的案件,由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并作出裁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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